多地環保部門加強了對工業涂裝行業的監管力度,重點查處違規使用溶劑型涂料的行為。根據相關環保法規,企業若未按照規定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(VOCs)含量涂料,或未在密閉空間內進行涂裝作業,導致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,將面臨嚴厲處罰。
據了解,溶劑型涂料含有大量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揮發性有機物,在使用過程中會向大氣排放VOCs,是形成臭氧和細顆粒物(PM2.5)的重要前體物,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危害。為改善空氣質量,我國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明確規定,工業涂裝企業應當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,并按照規定安裝、使用污染防治設施。
對于違規行為,處罰力度顯著。依據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條,違反規定使用溶劑型涂料,或者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涂裝作業,未按照規定安裝、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拒不改正的,責令停產整治。如果違法行為導致嚴重污染,還可能面臨按日計罰、查封扣押生產設備,甚至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。
環保專家指出,罰款并非唯一成本。企業因違規受罰還會帶來聲譽損失,影響綠色供應鏈準入,并在信貸、項目審批等方面受到制約。當前,環保政策持續收緊,從源頭替代、過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全鏈條監管體系日益完善。使用水性涂料、粉末涂料、高固體分涂料等環境友好型替代產品,并配套建設高效的廢氣收集處理設施,已成為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。
相關行業協會也呼吁,廣大涂裝企業應主動進行環保升級改造,及時了解并遵守國家和地方的VOCs治理政策與標準,提前完成涂料替代和工藝改造,避免因違規使用溶劑型涂料而承受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。監管部門表示,將繼續通過專項執法、在線監測、群眾舉報等多種方式,保持對違法排放VOCs行為的高壓態勢,共同守護藍天白云。